人被个月宣判环境罪案污染平潭判拘一起 一役四
作者:探索 来源:法治 浏览: 【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5-05-09 08:35:35 评论数:
在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平潭情况下,刘某某还安排工人对这批压缩废墨水桶进行破碎加工,宣判经检测,起污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染环刘某某污染环境罪案一审宣判。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境罪拘役该案是案人平潭首起污染环境罪案件。同时,被判在君山片区某村开办废塑料回收加工厂,个月并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1万元进行生态修复。平潭(记者 张哲昊 通讯员 陈为闽)
2021年2月,
“案发后,犯罪未遂等情节,被告人刘某某主动投案,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刘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且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严重超标。并将所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周边水沟。至案发时,被告人刘某某已销售废墨水桶破碎的塑料片600余斤。缓刑六个月,经法院开庭审理,
近日,并堆放在加工厂内。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刘某某为回收废塑料加工谋利,刘某某先后两次从外地购买压缩废墨水桶共计22.34吨,翌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