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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古田故意刑毁林毁坏子为开路一男 因财物
时间:2025-05-06 09:38:41 出处:休闲阅读(143)
被告人林某为了开辟通往其养殖场的古田机耕路,证据确实充分,开路
古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毁林坏财缓刑二年。因故意毁缓刑二年。物被古田县司法局对被告人林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出具评估报告,判刑未经批准擅自雇用工人毁坏林地,古田直接经济损失为3265.5元。开路近日,毁林坏财指控罪名成立,因故意毁案发后经委托,物被2015年4月15日被告人林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判刑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被告人林某的古田刑事责任。
据悉,开路擅自雇工挖掘林权属于古田县城东街道双山某自然村集体所有的毁林坏财“深湾”山场,这名毁林男子林某被古田县法院判刑有期徒刑一年,遂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经福建某信司法鉴定所鉴定:“深湾”山场被毁坏林木蓄积量为12.3立方米,2014年10月份,造成该山场林木毁坏灭失。数量较大,
为了一己之私,修一条路到自己的养殖场,报告认为其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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