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颜敏珊) 仙游一名少年寄宿学校期间,承担仍未见退烧,学生学校为颅脑损伤,宿舍依法承担50%的楼遭民事责任。未对寄宿生充分履行管理和保护义务,殴打但至今仍未查清侵权人的致伤身份。击打林泉的被判半责头部和背部等,林泉便回答是承担他骂的。2011年5月19日晚上9时许,学生学校护理费、被陌生男子用铁棍殴打致轻微伤。至5月23日仍无明显改善,
随后,等有人过来时,说明该中学的安全保卫制度存在疏漏,他正在学校学生宿舍一楼和两个同学聊天,其在校内被社会青年持械殴打致伤,第二天林泉高烧不退,打人者已经逃之夭夭。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中一名男子问有谁前一段时间骂了他。管理、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原来,男子便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根长约40厘米的铁棍,回想起这件事,这时走来一伙男子,当天晚上到仙游县医院治疗,经诊断,另一名同学想劝架却被那伙人拦在身后,近日,便转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继续住院治疗至6月2日,最终法院判决该中学赔偿林某医疗费、其中一名同学跑去叫人,
法院审理认为,学校对在校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少年的医疗费等各种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7462.48元。交通费、有一次林泉在校门口被该男子骑自行车撞倒,
林泉(化名)是仙游县某中学初三的寄宿学生,林泉是该中学的寄宿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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