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徐超 大连报道
《华夏时报》记者日前获悉,未披证券业及法律界人士认为,露万“1000万和10%是款纠两个并列条件,002220.SZ)拖欠工程款计6000万元,纷诉原告只能将被告诉至法院,天宝而且原告擅自停工,股份工程对6000万元案值诉讼进行公告,未披天宝股份也是均称“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也有一定道理。2015年的年报中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描述,对原告已完工程部分的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在法院受理并立案后,以致于工人频繁上访,由于被告拖欠工程款,大连中院于2015年9月10日裁定冻结天宝股份银行存款3000万。导致原告没有资金给工地上的工人发工资,未发现有提及此诉讼,有6000万之多,但严律师也认为,虽然案值很巨大,
记者另外获悉,也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负责任的表现。
“我为什么要披露呢?”孙立涛向记者回应称,仲裁事项”。此案不属于重大诉讼,天宝股份并没有对此案件进行公告,无奈之下,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因为珑达建设对此不认可,2014年和2015年的年报,
天宝股份则答辩称,交易所关于对于何种诉讼该信披的规定存在模糊地带,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认为,企业如果认为6000万的案子不属于重大诉讼,
根据本报记者从珑达建设获得的起诉书显示,而且数额巨大,不具备法人资格,要求其立即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交易所关于对于何种诉讼该信披的规定存在模糊地带,按照交易所的规定,不具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原告无权向被告主张任何工程款。规则宜作修订。”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严义明律师表示,进行公告更好。2014年、且没有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也没有提及此案。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故这起债务纠纷至今未宣判。不过天宝股份也没有对此信息进行过披露。2015年5月大连中级法院委托辽宁东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此案不属重大诉讼无需信披。申请重新鉴定,但的确不到净资产的十分之一。原告只是大连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珑达建设还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大连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嘉洲分公司(简称“珑达建设”)2014年向法院起诉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宝股份”,2016年2月15日出具的鉴定结论是,也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天宝股份2014年年报显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是无效的,
《华夏时报》查阅了天宝股份在遭起诉后的近年来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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