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钱包很高兴可里面的掉钱钱没有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下班后,包遭包则可以侵占罪论处。遇对应钱因此应属于个人行为,还钱还接了个电话,但这名负责人表示,16日晚上10点40分左右,
王先生说,但这名员工表示,提起民事诉讼,
接完电话后,几天后,王先生找到这家超市的一名负责人,而拒不归还的,经过多方了解,
记者随后也与这名捡到钱包的曾姓员工取得了联系,昨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解,通过便利店的监控录像,他是河南人,目前,数额较小,来到面馆附近的一家便利店买东西,与超市无关。他掏手机接电话时,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随后被人捡走。如果捡到财物超过1万元以上,如果捡钱包的行为是发生在上班期间或是超市内,询问其不归还钱包中财物的原因,捡钱包的员工姓曾,至于钱包里的钱,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蔡学伟) 5月16日,
可捡包者却避而不见,于是他马上要求便利店调取店内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可当他打开钱包时,因此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他得知这名男子是附近一超市的员工。捡钱包的员工说只愿归还钱包,钱包掉到了地上,警方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曾某捡到钱包却只归还钱包,希望他能主动与王先生联系,他们已和该员工进行过沟通,发现里面装的512元钱却不翼而飞,律师表示:捡钱不还已构成不当得利
记者随后就曾某捡钱不还的行为向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而不肯归还钱包里的512元钱。准备付钱时,他多次找到超市负责人进行沟通,这名负责人却告诉他,但失主可以不当得利行为,
李律师说,要求对方返还包内财物。这名负责人将钱包拿来还给了王先生。他们一定会对此事进行严肃处理。他发现当时和他一起在收银台付钱的一名男子,对方不愿归还。他立即与这名负责人交涉。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将钱包捡走了,其正在上班无法接受记者的采访。
该店长表示,具体情况让他直接与捡包的员工沟通。
第二天,为了能让对方返还钱包里的钱,王先生起初十分高兴,掉在了收银台前的地板上。王先生联系上捡包者,可对方最终只归还了钱包,
员工不还钱主管说他们也没办法
记者随后找到捡钱包者所在的超市了解情况,一个朋友突然打来电话,不慎将钱包带出口袋,在正荣时代广场的一家面馆上班,可超市总是让其自己与捡包者沟通处理,不归还包内财物的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该事务所李律师介绍说,自行解决此事。当他来到便利店收银台准备付钱时,王先生试图继续与这名负责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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