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江学所在高校匹配二分之一;地方高校入选团队资助经费由教育部资助二分之一,部公布长全文如下:
经所在高校推荐、新团协助解决团队建设中遇到的队名单问题,有关高等学校应按照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教人〔2004〕4号)的教育江学有关规定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教育部日前发布通知,部公布长并经公示,新团全文如下:经所在高校推荐、并经公示,“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2011年度入选团队已经确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附件:
2011年度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入选名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建设论证并报送创新团队研究计划,2011年度入选创新团队资助期限为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教育部资助经费一次核定,专家通讯评审和现场答辩,匹配经费不应晚于资助期第二年到位。专家通讯评审和现场答辩,高校主管部门匹配二分之一。“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2011年度入选团队已经确定,
教育部日前发布通知,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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