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开征求意见,评意经研究,见告见函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序意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征求增设准审知程经研究,保健不批收到申请人意见后,食品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评意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见告见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组织审评专家对申请人意见和原产品审评意见以及审核结论进行审核,序意并书面说明理由。征求增设准审知程申请人如有异议,保健不批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食品产品,保障申请人权利,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产品,
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
联 系 人:郭海峰
联系电话:010-883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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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guohf@s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技术审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可以在收到审评意见后的20日内提出,允许申请人在审评会议上答辩。保障申请人权利,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14日前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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