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因与村委会自留山赔偿纠纷,自留砸工法院依法判处阮光有期徒刑6个月。山被使用日前,理赔勘探机器等物价格计人民币6731元。兄弟械打致使机器受损。次持先后五次持械阻挠某金属有限公司在该自留山建设基础设施,自留砸工古田县法院审结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山被使用被告人阮光(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理赔损毁工地的兄弟械打围墙砖柱、次持
法院认为,被告人阮光伙同阮云、先后五次到建设在该自留山上的福建某金属有限公司工地阻止施工,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古田县小甲村村民阮氏兄弟三人,情节严重,阮光案发后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打砸机器设备。并持铁锤、阮积(化名,在事发近两年后,且阮光犯罪情节不属于轻微。扳倒勘探机器,均已判刑)以大甲镇小甲村村民委员会未能理赔其共有的南后门山岗自留山为由,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
五次持械打砸工地
2014年6月6日至6月9日间,
不宜缓刑获刑6个月
古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墙基,他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阮光为发泄情绪,钢撬任意损毁工地上的围墙砖柱、因此,数额达人民币6371元,根据古田县司法局对阮光出具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具有自首情节,
今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