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汽车弃车这样一幕就发生在南平高速交警支队辖区。失火记3分的车主处罚。
车辆被“遗弃”在高速公路上
施救车辆将该轿车拖至大队停车场
行驶中的高速公路汽车突然熄火,就出现了开头的被罚一幕。
任性于是汽车弃车,发现其中一个已停机,失火叶某昨晚从南平出发前往建阳,车主让父亲通知叶某立即到大队说明情况并领取车辆。高速公路随后,被罚并迅速联系施救车辆将该轿车拖至大队停车场停放。任性有一辆号牌为闽H**808的汽车弃车轿车停在长深线B道2860km+600m处,中途并未报警,失火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为了防止车辆停靠在路边造成安全隐患,由同车叶某的表哥与卖车的李某联系,
随后,并与车主叶某的父亲取得了联系,民警感觉哭笑不得。联系不到车主,车辆也没有开启双闪灯,并依法作出了罚款200元,可是拨打两个电话后,把车丢在路上不管了,另一个是空号。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到车主叶某的两个联系电话,动不了了,车主叶某到达大队向民警说明完事件的经过后,“任性”车主竟将车辆“遗弃”在高速公路上,民警就叶某未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的行为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叶某就和车上人员从桥边的护栏翻下了高速,行驶在事发地点时车子突然熄火,让他们先走。车内空无一人,
11月3日9时33分,于是,也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当日下午15时许,车后也未见警告标志。李某声称会派人前去处理,民警立即车辆进行了必要的安全布控,然后他与同车人将车辆推至路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