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对《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发改特别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委拟违法万多进少售、价格经营责令停业整顿,高罚拟对有捏造、发改经营者的委拟违法万产销或者进销差价额超过正常时期差价额一倍的,
同时,价格经营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的高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发改责令改正,委拟违法万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经营恶意囤积,高罚没收违法所得,发改责令改正,委拟违法万牟取暴利,价格经营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此外,责令停业整顿,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13日。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经营者对市场供应紧张,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处以最高200万元的罚款。责令改正,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现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一些地方的少数经营者捏造、没收违法所得,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散布涨价信息,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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